第1124章 怪像(1 / 2)

继续呆在洛杉矶已经没有意义,陈光又飞了趟普林斯顿,主要是协助卓静思解决一些光触媒方面的问题。

虽然卓老师享受了双重PY交易之后,对五大神级配方理解极深,但她这终究有点填鸭式教学,有些细节上的东西脑子里虽然装着,但在整体统筹上尚且需要一些时间来归纳总结。

陈光这样跑一趟,多多少少可以节约些时间。

可惜他在某一方面终究还是没能得偿所愿,也不知道卓静思是故意的还是真沉迷其中不能自拔,陈光呆在普林斯顿这些天,她索性就住在了实验室里,压根不出门。

苍蝇叮不了无缝的蛋。

在装满世界派的邮轮抵达洛杉矶的前夜,陈光怏怏的回了洛杉矶,时间一点点的过,他终究还是更在乎演技神像的事情。

又过了四天,期间,以洛杉矶为原点,千万套世界派表演艺术如同波浪般向全美各地弥散开来。

那些之前妄图狠宰陈光一刀的出版商终于发现情况不妙,登时暴怒,当场向陈光发起诉讼。

可惜这并没有什么卵用,布朗署长拿出条条款款,往桌子上一摆,谁也说不出半个不字来。

随后全美出版业联合工会又找上了商务部,试图让商务部牵头对陈光发起诉讼,指控他包括走私、倾销等罪名。

但商务部的反应也极快,甚至早在邮轮刚跑到半路时,商务部中亲华的那部分官员里,就有两人在唐小开的牵线搭桥下与贝克律师事务所接上了头,提前针对性的做足了准备。

当天出版业工会的文书到达商务部,第二天一早商务部的公开批文回复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发了出去。

商务部的回复与出版总署异曲同工,从制度与国际惯例上针对出版工会的质疑做出一一答复。

最终,商务部的态度明确,立场鲜明,陈光本人亲自将世界派表演艺术专著从华夏运过来,非但没有违背有关法律,这更是致力于传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慷慨之举。

再者,同为学术类专著,陈光的定价较低,完全区别于暴利的走私,充满了国际主义情怀,于法理于情理,都没有任何指责他的理由。

虽然商务部内部未必铁板一块,主要意识形态依然排华,但亲华一系的动作太快,甚至都没给其他人反应的时间。

再者,整个操作流程虽然来得很快很突兀,可完全站得住脚跟,除非修改现行的关于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殊通道条约,没有任何办法。

谁也阻止不了这整整一千万套普装版世界派表演艺术以奔雷之势病毒般蔓延向全美。

出版工会的成员们除了打落牙齿和血吞之外根本没有别的办法,最终他们只得不情不愿的接受了这残酷的现实,幸好有陈光缴纳的高额税费抚慰他们受伤的心情。

如果是以前,让陈光支付上亿美金的税费,等若要了他的命。

但现在,天光集团能从全球总票房搞到近七亿美金的纯利润,哪怕再刨除之前靳诗月与江雅歌的公司,现如今大家各占一半的天光传媒理当分润的那部分收入,陈光个人所得也高达六亿。

这根本无压力。

如今票房分成已经陆陆续续回到账上,目前正在唐小开的发行公司里,陈光让人划拨出来,直接就给结账了。

除此之外,陈光终究也没有和全美出版工会完全搞僵。

打一棒子给点甜头这招,以前大米常给别人用,如今陈光却也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一百万套豪华版的订单还是给了他们,但这价格当然不可能是他们之前那样的丧心病狂,甚至比正常状态还多拿了百分之十的优惠幅度。

原因很简单,想搞神像真正需要的是量大从优的普包版,豪华版这纯粹就是为了利润,别人在乎,但对陈光却可有可无。

你们还不老实,那我索性就不做了!奈我何?

至于华夏国内,陈光这些天亲自动手翻译出来的华语版世界派也终于印刷出来,重新卖向全国。

最为一枚根正苗红的华夏人,写出来的书却是先出英文版,再翻译成华语版,陈光不得不说闹了个大乌龙,又给他在小粉红那边招了不少黑。

但他也懒得与人解释,从一开始,自己瞄准的对象就是奥斯卡,当然是在国外怎么快怎么来。

想黑他的人怎么都能找到黑点,与他们解释了他们也会选择性的无视,不想黑他的人不必解释也能明白。

陈光只是觉得可笑,华语版也就晚了十来天而已,至于上纲上线说我什么忘本的么?

上甚至还出现这种传言,说他连国籍都给换了,成了歪果仁。

陈光理都不想理,你四不四傻?

前光定总局局长,暴力机构一把手,正儿八经的副部级,就算我愿意换国籍,也要人家敢接才对吧?

老爷子们不跟我拼命才怪。

接下来这几天,陈光又抽冷子在全美跑来跑去,看了几场WWE和UFC的比赛,与当初力挺他的那些格斗明星们打了照面。

表面看他这只是还人情,亲自去捧场,其实没几个人知道他心中却一直在想,自己该怎么做才能完成肉身神像的壮举。

参加这种比赛多半毫无意义,哪怕打遍天下无敌手也没用。

以自己现在的能力,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让自己全力以赴,都是随便伸出一根指头别人就倒下了。

想要冠绝当代不难,难的却是旷古烁今。

外国就不谈了,就论华夏国内,陈光把自己说成史上第一,别人来一句,你能耐你和李元霸比啊。

你力气大?

人家花和尚鲁智深倒拔杨柳,力气不比你小吧?

人家某某武将一手丈八铁枪,动不动就重几百斤,舞得和风火轮似的。

你能耐,你去跟人打啊!

还有,上古时候的蚩尤大神,战神刑天,你能打得过?

什么?

你说别人是神话人物,没有真实存在?

是,我们没有明确的证据证明他们的存在,又或者证明他的能力是否正如传说中那么强,但你也找不到证据证明人家是假的啊!

这就是个让人绝望的悖论。

陈光只能表示,我拿头去和已经在元素半衰期里化成灰灰的古人比啊!

演技好歹还能找到不少影像参考资料,也有权威著作可以做出明确对比,但武力值这个,真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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