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德萨的山火烧了一整夜,耀眼的火光在第二天凌晨才渐渐熄灭。
焦黑的树林的间,有着沙沙的脚步声从远处过来,是穿着粗布麻衣的男人,络腮浓须,头顶没有一丝头发,粗大的鼻子收缩,循着焦臭的气息,从一片乌黑抓出一具烧的面目全非的尸体,
“啊啊!”
那男人嘶声大吼,身后一颗颗焦黑的树木附近,越来越多的身影聚集过来,皮袄、利斧,面无表情的望着嘶吼的男人,在原地渐渐拔高,强壮的身躯肌肉虬扎,怒睁的双眼顿时泛起幽绿的光芒。
他将手中的尸体丢回地上,侧身回头,狰狞的看着身后的麾下。
“找到他们,我要拿他们的血肉,祭祀这些死去的奴隶。”
藏匿诺德萨山脉的这支未开化的夜叉,是他专门搜罗,捕获过往商旅和附近居民,用来献祭给黑暗的神灵,如此好使的工具就这么被一场大火烧去一半,怎会不让他愤怒。
命令落下,四周一道道身影沉默的提着兵器消失在这片大火过后的树林当中。
与此同时。
牛车正沿着脚下崎区的道路,正前往下一个地点,距离杜马口中的韦德拉底城还有百余里,过了那边之后,便接近陈鸢口中所说的西北了。
“只要再翻过一座大山,气候就会变得很冷,那里北方之国,对我们并不会友好,最贵的客人,你可要小心一些。”
这一路走来,杜马可谓尽职,沿途碰上的商旅,都由他出面打听消息,标注地图,哪儿有城池、乡村,也是由他过去购买一些食物,让陈鸢避免了许多麻烦。
此时一起前行的,还有另一支从别的方向过来的商队,还是由杜马在中间说项,让两边并到一起,这样一来,牛车就显得不那么惹眼了。
中途还能避免许多繁琐的事,当然杜马也有私心,那就是跟商队熟络,能学到不少东西。
“最贵的客人,前面有一座城,是这支商队的目的地,商队的头领想邀请我们一起去城中。”
杜马从前面带回了那支商队头领的话语,那人长须浓密,快垂到胸口,正坐在马背上远远地朝陈鸢露出微笑。
“这一路上,也托他们照顾,既然是散伙饭,吃吃也无妨。”
陈鸢笑着朝那胡人头领拱了拱手,转身撩开帘子,“师父,你跟我一起去城里。”
“不去,胡人的食物难吃。”
疯老头还记得杜马家的事,吃这一行上,还是跟着胖道人好些,何况他还玩的起劲儿,将孝天犬的木凋拿在手里,与另只手中的赤兔马碰来碰去,像是在看谁厉害。
陈鸢沉吟了片刻,师父不去,他也强硬不来,只得笑了笑,随即问去胖道人:“你留下照看牛车,和我师父。”
“好嘞,反正本道也难得跟这帮胡人待一块儿,身上不知什么味儿,太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