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时间,李琳通知了陆尚,季末已经住进了酒店,并且传达了季末想知道之前提到所赠良驹的寄养地址。
从陆尚那里拿到了他的马场的地址,李琳顺便被要求,转达一下,他如今不在杭市,这两天去了海市有会,11号晚上才能回来,12号那天一定好好尽地主之谊,宴请季末。
李琳想骂人,感觉自己这个夹心饼干是越来越不好做了!
在红叶国际酒店住了一夜,季末第二天早晨照旧练功,吃饭,早上8点30分,她跟着昨天回家住的李琳去了陆尚的马场。
陆尚那边已经同马场的工作人员打过招呼了,说是季末她们会过来,到时候将他送出去的那匹金色的汗血宝马带出来,交给季末就行。
陆尚倒不是因为知道季末过来杭市,特意编理由说有会不出现,他是真的很忙,也是真的去了海市。
原本,12月中旬就要到年末了,集团,集团下属子公司,个人产业,很多公司都要年终总结,陆尚是围着杭市周围的城市可哪儿跑呀!连家里的大金毛,他都交给两个保姆照看了。
他当初通过李琳跟季末保证,一定会在12号这天参加股东大会,都是提前取消了12月12号的其他会议才挤出来的时间。
陆尚的这处马场不在杭市市中心,而是在靠近郊区的市郊区,这边的草场更肥美,适合养马。
李琳是地地道道的杭市本地人,就连大学她都是念的本地大学,陆尚的这家马场她没来过,可听说过,都不用导航,陆尚说了地址她就能找到。
刚到马场,就听到了里面群马驰骋的马蹄声,季末望着成群结队奔跑在草地上的各色骏马,心情舒畅,下了车,关上车门。
马场里,所有工作人员都接到了领导通知,说是季末会过来,那匹超级漂亮的金色良驹,一大早就已经被工作人家牵出来晒太阳,吃草了。
他们陆总养的这匹金色汗血宝马,是个性格高贵清冷的姑娘,别看它已经快五周岁了,可还没当过母亲。
它性格傲着呢,整个马场里的公汗血宝马,它一匹也看不上,不让任何公马骑,有敢靠近它的就狂踹后提反抗,饲养员都控制不住。
平时它就喜欢自己奔跑,把一众马儿甩在身后。
介于此马长得太俊,陆总特别喜欢,也觉得那些公马不够格,都长得不太好,也就没非给它配公马。
今天季末可没有戴墨镜和口罩,一进马场,马场里的工作人员就认出她来了。
早就知道今天季末会来,已经有心里准备了,心里依旧难免激动的马场工作人,一见要等的人到了,赶紧礼貌的引着季末和李琳看马去。
"季末小姐,光束是个还有两个月就五岁的姑娘,它性格比较高冷,并不是很爱理人。……"
光束是陆尚给金色汗血宝马起的名字,即指它的鬃毛有阳光一样的颜色,也指它跑的快。
一路上,幸运接待到季末和李琳的工作人员,给季末详细得介绍陆尚松给她的这匹良驹。
季末少有说话,却也听得仔细,把马场工作人员说的那些话一字不落得全都记心里了。
走了快有十分钟,季末,李琳,马场工作人员三人,到了光束所在的那片草场。
光束确实是很漂亮的一匹骏马,无论是马毛颜色,还是马儿的肌肉线条,或者是那张漂亮的脸,都是难得一见的马中美人。
怪不得陆尚会给这小金起个光束的名字,确实足够耀眼。
"它好漂亮!"对于光束的俊美,李琳不禁感慨道。
这还是第一次这样近距离接触汗血宝马,李琳就没见过长得这样好看的马,就连在电视上也没见过。
"确实长得好。"季末这句话是回答李琳的。
"季末小姐,光束已经吃过早餐了,您要是想,可以先骑它走上两圈。"
接待季末和李琳的马场工作人员,也看过无限可能,他是顾峰的粉丝,知道季末骑术,箭术一流。
难得季末来了他们马场,说不定今天他可以一睹季末在马背上的风采。
季末确实准备骑光束,不过不是走两圈,而是跑几圈,她刚看了,陆尚送她的这匹小金,速度应该很快。
"好,那就骑两圈。"
说着话,季末走到光束身前,在它还有些陌生的嘶鸣声中,季末的大手,落在了光束的金色鬃毛上。
原本因为嗅到空气中有陌生气息,而表现有些躁动的光束,在季末把手放到自己鬃毛上,并很舒服的摸了两把后,安静下来了,整匹马乖巧得不像话。
没有看到陆总来摸马儿时,光束高冷的侧头躲避,甚至还看到光束亲密的把脖子往季末所在的位置凑了凑,马场接待人员心里称奇。
乖乖,今天全马场最高冷的光束竟然学会和人亲密了!
这要是让以往每次来,都只能接受光束冷眼以待的陆总知道了,不知道会不会酸。
亲自将光束的缰绳解开,没用上马石,直接牵着绳子跃上了光束的马背。
"李琳,我刚刚看了,那边有小矮马,也有性格温和的温血马,你要是感兴趣,可以让工作人带你去看看,也可以让他们带你骑着走两圈。
我先去试试小金的速度。待会儿见。"
交代了李琳,自己一会儿回来,季末左右两脚一动,身下金色俊美的光束,就快速的冲了出去,扬起一片尘土。
瞧着没一会儿就融入群马中的光束和季末,李琳美眸微张,表情略显吃惊。
季董的动作好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