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灯如昼】(1 / 2)

三朝书 赏饭罚饿 6243 字 2016-07-04

到旧曹门外大街上,江城寻了个干净的地方将她放下。

道路两旁亮着灯火,夜里巡查防火的士兵提着灯笼走过,小胡同里却还是黑漆漆的。

她腿脚不便,总不能一直这样抱着,江城四下里看了一圈儿,低声道:“小姐稍坐片刻,我去去就回。”

明霜打量周围,并不在意地点点头:“好。”

将走时,又不太放心地叮嘱道:“若有事,一定要唤属下回来。”

“嗯。”

明霜从来没有挑灯夜游过,更别说还是在三更天之后,瞧什么都新奇得很。她庆幸今晚失眠的同时又庆幸有个可以使唤得动的侍卫,此前还心疼拿钱养了个闲人,眼下忽然间就觉得江城的用处变大了。

他没离开太久,返回时手里多了把轮椅。

明霜由他抱着坐上去,左右看了看,笑问:“这东西你打哪儿来的?”

江城有些不自然:“向朋友借的。”

她也不道破,眉宇清扬:“这么巧?你朋友的腿也伤了?”

“正是……”

“当真?”

“当真。”

明霜没再说话,只静静的望着他笑。

沉默了半晌,他终究败下阵来:“……好吧,是属下偷来的。”言罢又不确定地补充道:“只用一晚,应该不打紧。”

“想不到你也会偷东西。”这话语气倒是不严肃,反而带了点赞赏。他脸上微红,好在天色黑也看不出来。

明霜靠在椅子上,回头催他:“好了好了,快走吧,再过一会儿天都要亮了,那就没得玩了。”

他轻轻应了一声,推着她朝街北而去。一路上没什么人,只有巡夜的守卫目光怪异地频频看了他们好几回。

潘楼街往东去有一条十字街,名为从行裹角。街巷很长,打头的茶坊三更就亮灯,其中有小贩和手艺人支着摊子做生意,闹到天明时才会散场,所以又称为鬼市。

此处偏僻,是三教九流汇集之地,也做许多见不得光的营生,因为买卖动则上千,给了官府不少好处,所以衙门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过像明霜这样大户人家的小姐,着实不适合来这种地方,可看她神情里满是新鲜,江城好几次把到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

夜市上有卖头饰、头花、抹领的,明霜凑到摊子上捡了朵绢花在发髻上比划,然后笑吟吟地转头问他:“小江快看,好看么?”

为了不引人注意,江城只好把称呼也改了,抬眼见到她笑靥如花,不怎么的,莫名松了口气,也笑道:“好看。”

明霜把东西放了回去,喃喃自语:“这地方比东西大街上的集市有趣多了,做生意么,还是热闹些比较好玩。”

人多混杂,她又完全坐不住,趁着江城去买茶的功夫,一转身就自行挪到远处的首饰摊子前面瞧去了。

明霜是官家小姐,什么样的首饰值什么价一眼便能看出来。她倒是很稀奇,小摊子普普通通,卖的东西却是上品,金累丝的发簪,和田玉的镯子,还都那么便宜。如此的好机会自然不能错过,她当即掏出银子来挑了一大把。

江城远远看见,登时连钱也没找,急匆匆跑到她跟前。

“小姐……”他放轻语气,把明霜手里的东西取下来,“这些东西咱们不能买,你若是喜欢,西大街也有,改天我再带你去。”

“诶?为什么啊……”

没给她反驳的机会,江城把一件一件首饰还了回去,朝那小贩点了点头,随后推着明霜就走。

她咬着下唇,很是舍不得地从椅子边探出头往后看,但因为自己没法走路,只得由他左右,一时不禁感到郁闷。

她索性把手一摔,不再说话了,算是抗议。

就这么一声不响地走了半天,饶的是江城也发现气氛有些不对劲。

他斟酌着言语,岔开话题:“您要不要吃点东西?”

“不吃。”

“……那边有卖字画的。”

“不看。”

“茶……”

“不喝。”

她发起脾气来真是一点办法也没有,江城暗自苦笑,只得找了处人少的地方,准备同她解释,不承想明霜却瞪着他,先发制人。

“你现在跟杏遥一样了,这样也不准那样也不行的,就知道欺负我腿不好。”

“小姐。”他刚开口她就把脸别过去,江城无可奈何,耐着性子回答,“这里的东西大多来路不明,尤其是方才那家,镶金镀银的首饰不会只值几两的价。这都是赃货,白天也不知道从什么人身上扒下来的,您若是买了,怕会惹上些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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