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v章比率不到50的人12小时后可以正常阅读“你看那边”另一个老吏揉揉眼睛,似乎看到远处草丛间有一个白白的东西一闪而过,“是头羊?”
“哪里?哪里?”这老吏马上精神起来,回到马前取下弓箭,跑回来道:“在哪里?你指给我看?”
另一个老吏又仔细看了一番,笑道:“可能是我看错了,现在城外哪还有人放羊啊?”
怜奴跑回到河滩边的草屋内,他刚才去城门口没有看到令官,想必姜元一行人还没到这里。乐移动r>
此时河水还很少,浅浅湿个脚面,涓涓细流叮叮咚咚流过河滩中的细石,一尾尾手指长短的细小鱼苗仿佛是水面的银色反光,一闪而逝,让人看到都疑心是看错了。
怜奴没有食物,他什么也没带,身上的衣服和鞋都是偷来的,他只从蒋家带出了一把短匕,是蒋淑平时放在枕下的,他潜到蒋淑的房间时把它偷了出来,藏在怀里。
这把短匕非常好用,刀口锋利,只开了一面刃。他当时问蒋淑为何不开双面?蒋淑道:“这一面留到最后再开,等我要开它的时候,就意味着到了生死存亡之际。”
他不懂什么是生死存亡,在他看来,每一天都是,过不去就没有第二天。蒋淑听他这么说,奇异的看着他,“难道蒋家令你这么恐惧?”
怜奴摇头,他所指不是蒋家,而是他自己,“如果我退后,我很快就会死。所以,每一天,我都告诉自己不能退。”
蒋淑大笑,说他能这样想也不坏。
怜奴以前不肯称蒋淑为父,蒋淑问他可是心中有怨,他道:“非是有怨,只是若称了父亲,怜奴就不再是怜奴了,我宁愿只做怜奴。”
蒋淑那天道,“只怕这世上,只有你才是我的儿子。”
怜奴将短匕放在湿石头上磨利,突然手指一疼,一丝血丝滴在青黑色的石头上,落到水中散开。
这把匕首,已经双面开刃了。
从此,他再也没有退路了。
河中的幼鱼就是怜奴这段时间的食物,除此之外,夏天刚到,河滩荒原有不少淡黄色的田鼠蹿来蹿去,初春时田鼠产下的幼仔此时已经长得够大了。原来居住在此地的山人消失之后,田鼠就成了此地新的主人,还有更多被田鼠幼仔吸引来的鸟兽,全成了怜奴的盘中餐。
茹毛饮血,令怜奴彻底脱去了蒋府公子的气质,取而代之的是他身上的野性。蒋淑曾告诉他,生下他的那个女人是赵人。
“赵国多水多山,那里的女子腰细腿长,歌声甜美,所以就有人去赵国抓来相貌殊丽的女子卖到他国。你娘就是这样来到我身边的,我本想替她寻找家人,可她说早就不记得家人的模样了,她只记得小时候每天都在山里跑。”
怜奴有时会觉得,那个死去的女人就活在他身上,他会想:活下来的到底是我还是她呢?怜奴这个名字,是替她自己取的?还是替我取的?
等离开了蒋家,来到这荒野上,他才仿佛找到了归处。这里天高地阔,漫山遍野都是他的家,他的世界。
这里比蒋家更适合他。
等做到蒋淑交给他的事之后,他要回到这里来。
去赵国也行,看看赵国的山、赵国的水。
怜奴一边想着,眼角扫到有一抹土黄色在不远处的草丛里一闪而过,他合身扑上去!一把按住了一只狂奔的小老鼠,那小老鼠吱吱的叫着,一身奶膘。
幼鼠在,鼠群就在!幼鼠不会离开鼠群太远!
四下寻找之后,他掏了一个老鼠窝,抓到了十几只小老鼠和一只大老鼠,全都串在树枝上烤熟进了肚子。
他用草堆了个窝,躺在上面,软绵绵的,草梗子有点扎,不过清香扑鼻。头顶上弯月初升,天空一半黑,一半白,黑色的天幕上,几点弱小的星子正在闪光。
这片荒野往前足有百里都无人烟,前几年那场大战已经让这周围的村庄变成了空屋。
怜奴躺在草堆中,闭着眼睛,轻轻哼着小曲,这还是他跟蒋家的歌伎学的。那歌伎是个郑国人,被郑人送到蒋家,她常常会做几个饼请怜奴吃,还唱曲给他听。
怜奴曾问她:“你想让我娶你吗?”
那歌伎大笑,“你身上一块金子都没有,拿什么娶奴?”
他才知道原来这歌伎是在同情他,在她的眼中,他甚至比她更惨。
“月儿弯,星河闪,归人路,照归人”他来回哼着这几句,突然感觉到身下的地在颤抖,他立刻钻到草堆中,屏住呼吸。
渐渐的,零星几骑从远处奔来。他们到了河滩就停下来,放马去饮水,有几个骑士跳下马也扑到浅浅的河床上,嘶声道:“痛快!”接着就大口饮水,也不管水早被他弄脏了。
怜奴一动不动,看着这几个人还把衣服全解了在水里扑腾,本来马儿也在河边歇息饮水,此时也走远了。
怜奴眼中一亮!
马儿身上挂着弓箭与粮袋,还有包袱。
他等这几人解下粮袋,就着河水吞下干粮后,也不擦身就这么走到河滩外的草丛中就地一滚,瞬间就扯起了呼。
有两个人没有睡,也是赤身裸体走到岸上,席地而坐,一人道:“明日就能进城了。到了合陵,老子要先找个温柔的女儿,洗澡、吃饭、好好睡他一觉!”
另一人就笑道,“这么多事,你想耽误几日?”
岸上一人还没睡着,插话道:“高兄,你高看马兄了,马兄这些事就睡觉要花上几个时辰,前面的半个时辰都用不了就完了。”
顿时岸上诸人暴发出大笑声,吵得远处夜宿的渡鸟都惊飞了一群。有个人看到夜鸟,欣喜的跑到马前拿出弓箭准备射,可惜夜色昏暗,在他迟疑间,鸟儿们又都落了下来,看不见了。
姓高的人唤道:“你射它作甚?”
“某肚饿,打个野祭。”那人道。
姓高的道:“回来回来,明日到了合陵城,我请你吃烧鹅。”
那人笑道,“有烧羊更好!”
“没见过吃请的人还挑菜的!”
“快回来!赶紧合上眼睡一觉,明日一早起城。”
几人再不说话,那人回来后也躺下,仿佛都累极而睡了。
怜奴还是不动,他就这么趴在草堆中间,一直趴到了天边泛白。
此时,在角落里靠在河岸边上一块大石上的人才缓缓倒卧在地上。
见这个人也睡着了,怜奴才从草堆中轻手轻脚的爬出来,绕过他们,往远处跑了。
高叟听到动静睁开眼,看到一抹白在草丛间一闪而过,想是兔子,虽然想吃肉,却实在懒得起来,想想到合陵就有饭吃了,便又合上眼睛继续睡了。
怜奴一气跑到了附近的山里,这里是原来山人居住的山坳,四处可见散落的石砌,推倒的石灶,倒塌的木屋草房。
他站在山背面,嘬唇吹起口哨。
河滩边上,几匹马聚在一起睡着。它们都挤在一块,漂亮黑亮的大眼睛合着。此时,一只黑色的马长长的睫毛突然抖动了几下,睁开了,它的小耳朵灵活的转动着,它睁着大眼睛,发出轻轻的喷气声。
其他的马也醒过来了,它们转着头,有的马儿低头嗅了嗅还沾着露水的野草却没有吃。
突然,那匹黑色的健马轻轻迈开步,像云朵一样轻盈的绕过那些在河滩上睡觉的人群,慢慢走到远处,突然一跃,奔跑起来!其他的马儿似乎听到了号角声,也都跟着它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