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0章 不相为谋(1 / 2)

拍卖道路冠名权,这可是一个大胆的设想,就目前来讲,国内的争议不小。

龚汉生认为,这个建议非常好,但是,这件事情太重大了,毕竟川省没有先例,需要慎重一下。

城市道路不是政府所拥有的私家财产,是涉及千家万户利益的公共财产或公共资源。

谁来命名、如何命名,涉及到城市道路命名行为中的一项重要权利。目前,城市道路命名权在我国还缺乏相应法律规范。因此,如何给城市道路命名,往往是单靠政府意志来决定。各地的做法也不一样,没有统一的行权规则。

如果不涉及收费,只要名字合法,市委市政府完全可以决定。可是涉及到收费问题,这个问题就严重了。搞不好会被扣上乱收费或是钻法律空子的罪名。如果这是个人行为倒没什么,顶多就是停止或是处罚。可要是政府行为,那影响可是不小。

想到这里,龚汉生对佳多宝说道:“小佳啊?你们县委的这个设想很好,很大胆,眼光也放的很长远。可是,我国的法律在这方面还没有明确规定,是不是符合有关方面的政策,还需要慎重对待。这样吧,我先征询一下省里的意见,你看怎么样?”

佳多宝叹了口气,觉得龚汉生太没有担当,这么点小事就前怕狼后怕虎,走路都捂着脑袋。这样的畏手畏脚,沿海市有那么多贫困地区,也可以想象。

道路冠名权却是在国内有争议,可是,也没见哪个实施者被判有罪,只要目的是善意的,只要操作得当,只要顺民意,得民心,有何不可?

佳多宝不想白白放弃这个机会,于是说道:“龚书记,我个人认为这个方案没有什么方向和路线性上的错误。道路命名权的行使,应由作为权利主体的城市市民参与,在符合自身意志的范围内,对道路名称作出选择。首先,北西县已经经过了北西县全县群众的集体同意,又在县常委会上决议通过。而且,在我们这次拍卖冠名权的活动当中,尊重权利主体的意志,即所谓“民意”,我们会邀请全民监督。“佳多宝停顿了一下,给龚汉生留点时间消化。

”城市道路属于公共资源,对其命名、更名均会牵涉公共利益。因此,在这次道路命名权行使时,我们还会坚持贯彻维护公益的原则。道路名称本身不能违背公共利益和善良风俗,做到与公共利益、民众意愿和当地风俗不相冲突,避免害及公益和伤及风俗的路名。而且,设定的五十年冠名权,道路名称就会保持稳定性,不会因随意更改和路名更迭变动,带来一系列不便。所以,在征求民意之后,我们认为五十年比较合适,这也是跟土地使用年限一致。“佳多宝都说口渴了,拿起水杯,喝了一口。

”这次冠名的过程,我们会完全公开透明,对命名的方式及评定,决定采用听证会的形式。所有参与的企业、商业的冠名名称将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下,广泛吸纳民众意见,大家都满意之后,才算中标。”,佳多宝说完,又开始喝水。

龚汉生听了佳多宝的这番话后,知道这个提议的好处也是显而易见的。心里虽然已经被佳多宝说服,但这毕竟是一件大事。龚汉生还不想为这事承担责任。这也不能怪他,佳多宝只是一个小小的县令,他可以无所畏惧的作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可是龚汉生已经是厅级干部,一个城市的一把手,他完全犯不着拿着乌纱帽去冒险。

“多宝同志,你说的这些都非常有道理,我个人原则上是支持的,可是,这毕竟不是小事,责任重大。我还是认为,这件事慎重一点为好,不能操之过急。我建议你等一等,等我向省里汇报之后,尽快给你答复!”龚汉生有些为难地说道。

“那好吧!如果这件事不完成,北西县的城市改造建设将会因为资金缺口过大而不得不放慢步伐,甚至会停下来。为了保证建设的进行,我们只能向市里伸手要钱。”佳多宝站了起来,他知道,再谈下去也没什么作用。龚汉生考虑的是脑袋上的乌纱帽,佳多宝考虑的是怎样快速地使北西县人民脱贫致富,过上好日子。理念不一样,自然不会志同道合,路不同不相为谋。

龚汉生眉毛蹙了起来,他怎么感觉佳多宝的话里有威胁的意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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