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林武住进来后,陆宁就很少做梦了。
就算是做梦,也是做些比较轻松愉快的梦,再也没有梦到罗布泊,没梦到那个穿着黑衣服的神秘男人。
那个奇怪的梦境,已经渐渐被他忘记。
可是今晚,他再次梦到了那只大耳朵。
只是,走在大耳朵里的那个人,却不是那个神秘黑衣人。
一个身穿轻纱白衣的女孩儿。
女孩儿是个亚欧混血儿,黑色长发犹如丝缎,眸子颜色却像海水般那样湛蓝,皮肤雪一样的白,鼻子高挺是很明显的白人特征。
总之,这个女人混血混的不怎么纯正,除了有一头黑色长发外,不管是足有一米七六的个头,还是前凸后翘的王时期,他们家族就已经存在了。
这是不是狗屁?
可无论是不是毛驴的屁,如果陆宁早就知道这些的话,就决不会在那个云彩好像被火燃烧的傍晚海边,亲了她那一口。
哪怕用刀架在他的脖子上。
亲了一下,陆宁就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在花小妖从十三岁长到十六岁的这三年中,抱有游戏人间伟大抱负的陆宁,总共接触了七个女人。
七个女人中,有两个是欧美明星,三个都市白领,一个渔夫的女儿,还有一个是毒枭的妻子--毫无例外,这七个女人在被陆宁接触后的一个月内,都以各种匪夷所思的方式香消玉损。
我不杀伯牙,伯牙却因我而死。
这句话,就是陆宁在这些女人死后的真实心理写照。
陆宁很想为那些无辜被害的女人讨回公道,事实上他也这样做了。
但很可惜的是,无论他付出多大的努力,有多大的恒心,先后四次的结果都是,他被人像死狗那样的扔在一双脚下。
好像毛驴那样被人扔在女人脚下,被俯视着,这绝对是男人最大的耻辱。
可陆宁只能把这些耻辱当做苦酒,自己喝下去。
没办法,花小妖让他明白了一个道理:无论男人拥有多么强大的武力,但在绝顶的聪明面前,好像也只能以失败而告终。
花小妖,就是个妖精。
陆宁想做什么,哪怕是忽然异想天开的事,她都能猜得到,并提前做好安排,就像他肚子里的一条蛔虫。
那个哥伦比亚大毒枭的妻子,在自己防备森严的游泳池内溺水而亡后,陆宁终于明白了什么,于是立即头也不回的返回了华夏老家。
他希望,能远离那个妖精,做一个平常人,过小百姓的平凡生活。
当然他更知道,无论他逃到哪儿,都无法躲开花小妖。
只是奢望,那个小妖精在长大后,能发现世界上,原来有那么多比他要强百倍的青年才俊,他只是个偶然间心血来潮占人便宜的混球罢了,实在不值得她那样认真。
很好。
在陆宁回到唐王的这大半年内,没有了花小妖的消息。
只是为什么,今晚他忽然出现在了梦中?
难道说,那个小妖精跋扈到连他做梦都不放过他?
这种筋疲力尽要崩溃的感觉,让陆宁想发疯,想破戒,杀人!
只杀花小妖。
可那样的女孩儿,有谁又舍得杀?
也正是因为不杀人,陆宁才先后四次,像死狗那样被扔在花小妖脚下,看着她那双好看的大长腿,欲哭无泪。
人在做恶梦醒来后,总会觉得很累,就像陆宁这样。
他睁开眼时,已经天光大亮了,院子里传来毛驴追麻雀时欢乐的叫声。
花小妖的虚影,总算是被天光给渐渐的冲淡了。
“死妖精!”
陆宁低声骂了句,翻身爬了起来,只觉得浑身都酸痛,忍不住发出了一声女孩子第一次时才会发出的哼哼声。
马上,耳朵很灵敏的毛驴,就连蹦带跳的进了堂屋中,用它的爪子推开了门,小身段好像要被晃断似的,很讨好的叼起了大哥昨晚随便踢出去的鞋子,放在了炕前。
无论是谁,看到这样一条懂事的狗子后,都会心情好起来的。
“滚她的花小妖吧,别把老子惹毛了,要不然真干了你。”
陆先生发了一个狠后,随手套上背心,下炕趿拉着拖鞋来到了院子里。
“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