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_第1111章 :以后跟着我干吧(2 / 2)

今晚获得他真诚态度的人,是陆宁。

说来也凑巧了,老四叔今天下午大败而归(自然是小赌一把了)后,刚回家就被家里的小媳妇,拿着鸡毛摊子劈头盖脸的揍了出来。

唉,也不怪小媳妇生气,老四今早出门时,可是承诺今天要为媳妇赢回一双细高跟鹿皮小马靴的,就是那种化的非洲大陆,如果被她看出驴哥用异样的眼神偷看小宋后,鬼知道她会不会掏出手枪,直接叭狗一声,毛驴就永垂不朽了。

那种危险是断断不能冒的,尤其是在痛饮一杯无后,毛驴明显晕乎乎的了,真怕管不住自己做某些找死的事,为安全着想,还是趴在,门口等大哥一起回来,再向家里那俩女人展示主权吧。

毛驴趴在自家大门口一侧的角落里,随着酒劲上来,眼皮子也越来越沉重,刚要暂且眯一觉呢,开门的声音传来,惊走了困神,让它很不爽睁开了眼。

陆家的大门依旧紧闭着,声音是从前面邻居门口传来的,一个老态龙钟的老太婆,从大门内走了出来,看来也是刚吃饱晚饭,要去外面溜溜腿,希望能再多活个三五十年的吧?

老太婆挂上锁头,抬脚正要向胡同外走去时,忽然回头看来。

老天爷可以保证,毛驴在睁开眼后--也仅仅是睁开了眼,并没有做出其它动作,搞出任何的声响,就像永远都藏匿在黑暗中的幽灵那样,绝不会被人发现的。

这个老太婆,却回过头,一眼就看向了陆家门口左侧的阴影中。

陆家大门左侧墙基下有个洞,这是下雨时供雨水淌出来的地方,也就是俗称的狗洞,是胡同中间那盏昏黄的灯照不到的死角,老太婆却在回头一瞬间,看向了这边。

毛驴蓝汪汪的双眼,极快的闪烁了下,接着闭上了,这是摆明了‘我欲醉眠君且去,明朝有情抱肉来’的态度,希望这老太婆能理解。

老太婆竟然看懂了毛驴的意思,笑了笑后转身慢慢地走了。

算是有几分眼里价的老太婆,没来打搅毛驴睡觉,这让驴哥很满意,很快就睡着了。

只是没睡了多久,有脚步声从胡同口传来,还带着一股子新鲜的玫瑰花香气。

陆宁的脚步才不会这样沉重,而且他从来也不会带花儿去哪儿--毛驴睁开了眼,就看到一个比陆宁身材更高一点,相貌更英俊一点,穿着更有品位一点的青年才俊,左手捧着一束玫瑰花,昂首阔步的走了过来。

就像漂亮女人相互间都有一定的敌意那样,毛驴也从不待见任何比老大长相还帅的男人,尤其是他经过前方邻居门前时,脚步不曾有片刻停顿,直直走了过来。

一个西装革履、头发铮亮的能让苍蝇落上去也打滑摔下大胯来的帅哥,忽然抱着一束象征着爱情的玫瑰花,屁颠屁颠的走来这是要干嘛,就算傻瓜也能看得出来:陆家,有位待字闺中的窈窕花姑娘子。

傻瓜都能看出来的事,毛驴实在没必要看不出来。

进了咱家的门,就是咱的,不管是东西,还是人。

这是陆宁带毛驴回家居住后,经常教导它的一句话,还嘱咐它要牢牢的记住,毕竟穷家难当,蚊子再小也是肉,可不能随便被人拿走。

毛驴牢牢记住了。

现在,有个自以为很帅气的大帅哥,捧着一蓬破花来追家里的花姑娘子了,还真特么以为驴哥是不管事的了?

张良华来到陆家门口,先抬手轻抚了下油光铮亮的发型,正要去开门时,忽然一团黑影猛地从左脚下扑出来,扯住了他的裤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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