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你一个人吗?这么晚了,怎么还不回家?”那男人的声音大得很,还很有磁性,跟个低音响似的,纯爷们的声音。
郑大小姐觉得好笑,玩心大起,抱着男人呢喃道:“我失恋了,我男朋友不要我了,你是谁?干嘛抢我的杯子,不让我喝酒,我要喝酒,你放开我。”
“你一个女孩子一个人喝酒很危险,你家住在哪里,我送你回家。”男人说道。
背后的保镖正要走出来,郑大小姐一个手势又站了回去。郑大小姐抱着男人的脖子,一身酒气,迷迷糊糊的说道:“住在,住在凤岭南”
男人拉着她离开嘈杂的ktv,开着他那辆破旧的二手车,结果坐在后座的郑大小姐被颠簸得吐了,什么破车啊,开车这人的技术虽好,但是车太破。
男人一见她吐了,脸色都白了,又得花钱洗车啊,只好将车停在路边,过来扶她,郑大小姐说她要去酒店,不要回家。
“去酒店?”男人一脸的为难,看了一眼被她吐得乱七八糟的车。
“不好意思啊,我把你的车吐脏了,你送我去酒店就可以了,我酒醒了之后,会自己回家的。”再说,还有保镖在后面跟着。
“我带你去江边吹吹见就醒酒了。”男人觉得一个孤男寡女去酒店会被人误会的,他倒是没有什么,但是对人家女孩子不好,所以也就没有同意。
可是你吹风就吹风吧,结果疯子一样的玩江边的栏杆,就掉江里了。当时可把他给吓坏了,也顾不了当时江水有多冷,直接跳了下去,把人给捞了上来,弄了半天,才知道她算是醒酒了,郑莎醒酒的时间段很尴尬,正是男人给他做人工呼吸的时候。
她推开男人,拿过电话叫来司机,然后就回家了。
那天是郑大小姐晚上回家最早的一次。
当然那天也是张大队长被沈琮和陆宁挖苦说他碰上女水鬼的那一次,其实张大队长想法很单纯,作为一个为人民服务的人民公仆,照顾好每一个公民的人身安全,那是他应该做到的责任。
结果那么就惹了一朵娇艳的女妖精,然后两人发展得很迅速,郑大小姐热情火辣,让他这只野生柴狼根本招架不住,慢慢的,张大队长愣是从一个糙汉子变成一个连情话都会说的温柔男人。
郑大小姐开放又热情,几乎每天让他直起不腰,于是有一天他因为要执行任务没有赴郑大小姐的床约,郑大小姐那火爆的脾气,直接提出了分手。
因为在张大队长的印象中,两人一直很默契的做着床友的关系,这么一提分手,张大队长觉得事儿大了,于是那晚在两人啪啪啪无数场之后,郑大小姐累得直不起腰,于是说在暂时各自没有对象的时间段里,不分手。
两人的关系吵吵闹闹的,还真维持了下来,郑大小姐发现自己有两个多月没有换男朋友了。
那天张大队长的父母从老家赶过来,在警局门口等他下班,结果被郑大小姐碰上了,郑大小姐直接介绍自己是张桐的女朋友,把人家张家父母带到酒店安顿,又请他们吃了一顿饭,总之张家父母对好格外的满意。
郑大小姐还知道张家的家境还挺不错,只不过不在同一个城市她不知道而已,虽然没有郑家有钱,但是张父是国内知名的考古专家,张母是医院的副科长。
等到凌晨,加班的张桐才匆匆赶了过来,看到郑大小姐和自己的父母相处得这么好,顿时有种家有贤妻的感觉。
在张家父母来f市的那几天,郑大小姐简直是招呼周到,临走的时候,张母还把一块祖传的价值不菲的汉朝古玉手镯戴到了郑大小姐的手上,郑大小姐一看是手镯,顿时就想起黄辉送她的五十块的劣质玛瑙手镯,还有阴影,直到拿回到,到查,才知道这东西有价无市,价值连城。
郑大小姐小小的贪心了一把,直接霸占着手镯,不打算还给张桐。
为了霸占那个手镯,郑大小姐一直“违背”着良心跟张桐维持着男女朋友的关系,渐渐的觉得还习惯了,从当初的争吵,到最近的相互挖苦,然后再争吵。
越争吵,还越离不开对方,郑大小姐开始怀疑自己的价值观了。
后来张桐去执行了一次非常危险的任务,回家的时候,还带着没好全的伤,把郑大小姐给吓坏了,还跟张桐承诺:在张桐有生之年,一定好好陪着他,毕竟谁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就没了。
而这次,郑大小姐心里慌了,因为张桐已经两个多月没有给她发一个信息,虽然两人在相处的时候,都很默契不提结婚生子,以及未来的事情,郑莎嘴上还经常咒张桐去死,可是内心里已经将两人的未来放在自己的人生计划里了。
郑莎打电话问陆小纨绔,陆小纨绔说沈琮也失联,郑大小姐骂骂咧咧了几句,说过来看陆小纨绔,却赶上陆小纨绔生产。
连小纨绔都结婚生子,郑大小姐发现自己离三十岁更近了,开始思念张桐,到最后都几近成魔症了,没事的时候,就拿着手机给张桐发信息,说些结婚生小孩的话。
第三个月了,郑大小姐还没有收到张桐的任何回信,她想了想,收拾了几件衣服,去了张桐家里,打算替他照顾他的父母。
w城的天气还是很冷的,郑莎坐在张家的小楼里,看着墙上滴滴答答行走的钟发呆。
今天是情人节,她给张家父母安排了一家情侣酒店,让他们两人单独去过了。张母本来不愿意,但是拗不过郑莎的坚持。
郑莎披了一件外套,走在w城繁华的大街上,大街上情侣很多,都是成双成对的,街道两边的咖啡厅,酒店,饭店都设定了情侣座,她甩了甩头,打算去超市看看。
超市里,情侣你侬我侬,郑大小姐在那里诅咒,一个个的秀什么恩爱,秀恩爱死得快不知道吗?
她在冷柜那里买了几包饺子,还去红酒柜台那里买了一瓶上好的红酒,打算情人节来个独醉,嘴里还喃喃自语:饺子下酒,越喝越有。
离开超市,她像一缕幽魂般,感觉自己与这个城市格格不入。
走到回家的路口,突然一声低沉的声音传来:“小姐,一个人啊?”
郑莎顿时一怔,皱眉,一转身,手中的红酒正要朝那人的头上招呼过去。在看到那人的脸之后,心底一跳。
那人一把抓住她砸过来的红酒,一脸的郁闷:“这红酒挺贵的吧,不配砸我这张贱头。”
“混蛋!”郑莎拽了拽酒瓶,没有拉过来,却被那人拉入了怀里。
那人像色狼般在她的发间重重的闻了闻,说道:“小美人好香啊,做我的老婆吧。”
“放开我。”郑大小姐挣扎。
“既然不愿意做我的老婆,干嘛替我照顾我的父母呢?连以后生几个孩子都想好了?”男人抱得越来越紧。
“我”
“你不会打算等我死后,就守寡吧?连后路都想好了,居然都没征求过我的同意。”
“那你要是不同意,就算了,等会我就回f市。”
“我怎么能让你一个人回娘家?”男人爽朗的大笑。
郑大小姐抬起蹬在男人的腿上,男人一声惨呼,她吃吃一笑,“疼?”
“疼!”
“不是做梦。”她一边笑,眼泪已经情不自禁的流了下来,喃喃而道:“我还真以为你爸妈要我照顾呢。”
“当然不会,不管是你爸妈还是我爸妈,都是咱的爸妈,都是我来照顾才对,还有你,我也一起照顾。”男人揉着腿,又不好生她的气,只得朝她瞪了一眼,下这么重的手,真是够了。
“说得好像照顾我是顺带的一样。”郑大小姐哼道。
“不是顺带啊,我是认真的。哎哟,别踹,痛死了,我错了,我错了,你别追了,小心着,穿着高跟鞋呢,别崴脚了。别打,小心手,别打疼了。”
郑莎追着他跑,但是每次都追得上,而他似乎是故意每次都让她打到。
“老婆,我错了,我错了,以后再也不这样了,你别打了。”男人的声音很大,很大就吸引了旁边的邻居。
邻居们议论纷纷。
“这是老张家的小子吗?”
“是啊,好几年没回过家了。”
“老张家儿媳妇可真是彪悍啊。”
“老张家的小子居然是个妻管严。”
“那应该是他家的遗传”
“哎,老张好像也惧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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