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蔓蔓所下第三步棋,她给检察院提供了一段手机视频,记录了常雨泽开枪射击张锋的瞬间。她同时提供了一份书面口供,证明常雨泽故意开枪射杀张锋。
因为这段视频以及殷蔓蔓的举证,检察院把该案退回公安局,要求公安局补充侦查,重新确定犯罪性质和罪名。如果常雨泽不能提供更有力的证据反驳,依据这段视频及殷蔓蔓的举证,很可能会认定他是故意伤害罪,再严重点就是杀人未遂罪。
范丽第二天就来到归德,她在常雨泽的住处跟他一起观看殷蔓蔓提交的视频证据,她的手机像素很高,拍得比较清楚:
视频中,常雨泽手握手枪,枪口正对前方。
“不要这样!常哥!”视频中传来殷蔓蔓的惊叫声,视频画面开始抖动,显示她内心的恐惶,身体颤抖。
常雨泽不为所动,脸色“狰狞”,缓慢举起手枪,枪口有些偏移,他的身体有点晃动,有微微弯腰的动作。
摄像头很快从他身上转移到张锋身上,由于殷蔓蔓距离张锋过近,只能拍摄到他上半身。
摄像头与张锋的距离飞速拉近,“不要!”殷蔓蔓的尖叫声响起来,正是她奋不顾身推开张锋的瞬间。
画面里似乎能看到一缕疾速穿过的红光,“呯”的一声枪响,似乎还能听见子弹穿透身体时发出的“噗”声。
摄像头缓慢转向,显示殷蔓蔓慢慢倒下,里面传出张锋从楼梯上摔倒滚落的声音。
摄像头固定下来,正对着楼梯的一角,过了片刻,殷蔓蔓哭声顿起,视频就此中断。
范丽已经看过多遍了,每看一遍都让她心头沉重一份。
这段手机视频是原始视频,没有经过剪辑修改,是真实无误的,物证鉴定中心已经鉴定过了。不过,鉴定中心认为这段视频应该是不全的,前后部分似乎应该还有内容。
殷蔓蔓说这段视频是她惊惶之下摄录的,因为当时她也受到枪伤,后来到医院忙着疗伤,就把这段视频忽略了,直到现在她才想起这段视频。
对于她这个说法,检察院只能接受,她只要证明这段视频是客观真实的就足够了。
原先公安局提交的结论是常雨泽与张锋发生争执,导致枪支走火误伤张锋,这段视频完全推翻了公安局前期的侦破结果。
范丽有点沉闷的说:“雨泽,你知道我看了这段视频是什么想法吗?有点难过。以前我坚信你是枪支走火误伤张锋,虽然我也知道这个借口站不住脚,可我还是坚定的相信你,可能你是在激愤之下失手开的枪。
但是看到这段视频,我觉得自己错了,大错特错,这段视频给我身临其景的感受,我怎么看都是你故意枪杀张锋。我不知道你在开枪前跟张锋说些什么话,不知道他是如何激怒你的,我只能看见你开枪之前殷蔓蔓惊叫两次,她的两声惊叫都没有惊醒你,你还是不可救药的开枪了。”
“我当时跟张锋没有发生激烈的争吵,是我自己情绪失控了。不过我并没有杀死他的念头,我只是想射伤他,教训教训他。其实我想把他的那个东西打烂。”常雨泽说出他的真实想法。
“你的想法很残忍啊,你认为你的枪法就那么准?你不是枪口顶着他打的,你跟他还有一两米的距离,在这个距离上,你的枪口稍稍变动一厘米,射击部位就会错一两尺,人的身体就那么大面积,射击点错一两尺就可能要人命。
这可是一条人命啊,雨泽,张锋再恶劣,他也罪不该杀,即便他有死罪也论不到你去杀。
唉,我都赖得批评你了,你还没有吸取去年开枪的教训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