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章 庭审(1 / 2)

法庭是严肃的,有媒体出席的情况下,各个细节更是精益求精,一丝不苟。

法槌一敲,主审法官宣布开庭:“心武故意伤人致死一案,因发现新的证据,由原审被告人心武申请再审,本院组成合议庭,做出了再审决定,现重新审理心武故意伤人案,现在开庭!”

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核对出庭人的身份,告知当事人权利等等,都是严格执行法庭流程。

“小成,你的身份证件上显示,出生于1991年7月10日,至今尚未满16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按法律是无法作为委托代理人替被告出庭辩护的,现本庭宣布,你的授权委托无效,请你坐到旁听席,庭审期间,无权发言。”

全场哗然。

旁听席中除了少数法律界的人士,其余都十分不理解,尤其是媒体圈的朋友,因为这个案子前前后后都是小成一人在奔走,现在不让人家出庭辩护,这难道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内幕?

小成一咬牙,从辩方的位置站了起来,看了看被告席的父亲,又回头看了看辩护席的温雪和戴教授,眼圈一红。

“拜托了。”

温雪点了点头,表情不喜不悲。“放心。”

旁听席第一排有人给腾出了个位置,小成过去,坐在了王洋身边,洋贼拍了拍小成的肩膀,尽在不言中。

庭审继续进行。

小成哑火了,好在辩护席还有两位律师,尤其是温大律师,更是不急不躁。

接下来的流程是由辩护人陈述申诉理由,温雪言简意赅,几句话就将理由说的清清楚楚。

“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我们的再审理由有以下三点,第一,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有错误,原判决认为案发地点在家屋外,相当于心武在私人领地外持刀行凶,由此判定其防卫超过了必要限度,然而就我们发现的新证据来看,案发的院子本属于家房屋的一部分,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可以证明,也就是说心武是在对方持械闯入自家领地之后才拿起武器反抗,该行为应当被定义为正当防卫;

第二,我们收集到了多名证人提供的证据,证明了本案死者张维海在临死前曾经说过要打死心武的话,包括死者的家属张维山也出具了证词,这说明案发时,被告人心武受到了生命威胁,是为求自保才失手将张维海砍死。这一情况应当影响量刑,但原审案卷中并未提及。

第三,本案的四名受害人中的三方,包括吕松岩、丁兆丰和死者张维海的亲哥哥张维山都和被告人心武达成了谅解,其中吕松岩和丁兆丰两人都认为心武并无伤人意图,是属于正当防卫。综上所述,本案因发现了新的证据,证明原审认定事实错误,影响到量刑判决,故此向贵院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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