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3章 离婚案(2 / 2)

人家自己开火做饭,没事再送包子饺子什么的就有点不合适了。心武不方便出面,没事总打发小成往前面跑去,看看你周阿姨家里还缺什么不缺?

小成一撇嘴:“不用去我也知道!缺个能拿主意的人呗!”

心武是亲身经历过官司的,知道法庭上每句话都马虎不得。小成的法律水平更是超出了普通律师的水准,如果不是年龄不够的话,上庭独挡一面一点问题也没有。也正是因为如此,爷俩才暗暗替杨妈妈着急眼看就要开庭了,人家还跟没事的人一样。

可是有的话,实在没办法直说,本来就是挑词架讼的事,而且涉及到个人隐私,心武这身份特殊,掺合深了更不好。小成一个晚辈,就更别提了,明里暗里在杨妈妈面前提了几次自己认识律师的事情,可是人家都没往下接这个茬。

离婚案一般是不公开审理的,不过因为涉及到子女抚养权的问题,要兼顾未成年子女自身的意愿,所以杨柳珊也要跟着出庭。按照正常流程,前面涉及到离婚、财产分割等问题,作为未成年的子女是不允许旁听的,这也算是避免对孩子的心灵造成伤害,杨柳珊需要在法庭外等着,什么时候有法警叫到自己,才进去表达自己的意愿。

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小成跟着进来了,这时候最需要个人在身边,法庭外的长凳上,两人并排坐着,等待里面的传唤。

县人民法院不大,政府没钱,也不给拨款,三十来年,年久失修,大门的隔音效果十分有限,里面说话的声音稍微大一点,外面就能清清楚楚的听见。小成和杨柳珊就坐在法庭的大门旁边,心无旁骛的话,几乎可以一字不漏。

“双方是否同意离婚原告?”

“同意。”

“被告?”

“同意。”

小成坐在外面心中冷笑,这一场景,似乎和婚礼上的“我愿意”如出一辙。结婚时那句我愿意说的信誓旦旦,庄严无比,而离婚的时候,这个同意同样如此斩钉截铁,义无反顾。

很显然,杨柳珊也听见了,小成明显感觉到抓着自己的那只小手抖了一下。

“对于婚内财产的分割问题,双方可达成了一致意见?”

“没有。”

“没有。”

“先由原告方表述自己的意见,并陈述理由。”

“目前我家中有位于东风镇的住房一套,现在市场价值约34万元,是我婚前全款购得,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应参与分割,之前已经向法庭申请了财产保全。”

里面静了一会,然后就听法官道:“经本院查实,房屋购买时间早于双方结婚时间,且房屋所有权人只有原告杨爱国一人的名字,该房产确属男方婚前财产,本庭予以确认。”

“另查,原被告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共有存款13万元,电器、家具以及珠宝等财产,约价值5万元,婚内财产合计18万元,双方看可有遗漏?”

“没有。”

“没有。”

外面杨柳珊闭着眼睛,眼泪顺着腮边流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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