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好。”轩又问:“明晚康健和夏云邀请我们过去吃饭,夏云虽然是东北人,江城菜却做得非常地道,你想去吗?”
“真的吗?”林可馨的眼睛一下子亮了:“我来芝加哥三个月,天天吃面包牛排,都快吃吐了。自己做饭,一个人又觉得没意思。这下子有口福了,以后想吃江城菜,就去夏云家蹭饭,嘿嘿!”
看着林可馨雀跃的样子,轩没忍住,伸手揉了下她的脑袋,“我每周一都要去纽约大学授课,没办法接送你上下学,既然你和夏云合得来,刚好以后周一一早一晚,都由康健和夏云代替我接送你上下学,你觉得怎么样?”
“嗯!”林可馨点头:“今天夏云也跟我说了,不光是每周一,以后每天他们夫妻俩和我们俩都可以上下班、上下学同行,如果你出差不在,夏云还可以过来陪我住。夏云还说,让我不要跟他们夫妻俩客气,他国相遇本来就是缘分,更多出一份同胞亲情,他们就当我是亲人,我以后想吃什么夏云都可以做给我吃。等我生孩子的时候,夏云也可以陪我进产房。
师兄,你说咱们俩的运气怎么这么好,异国他乡居然能遇到这样的贵人。我看啊!你纽约大学的职务就不要辞掉了,反正夏云他们就住我们隔壁,有他们帮忙照顾我也一样,你在不在都没关系。”
轩一愣。
“夏云希望我回纽约任教?”
“她没这么说,是我自己想到的。”林可馨有点得意:“夏云在国内有个特别要好的闺蜜,情况和我差不多,也是父母双亡的孤儿,夏云从初中的时候就一直照顾她。后来她闺蜜嫁人了,夏云也来了芝加哥,俩人现在各有家庭,也没办法天天混在一起。夏云很怀念以前和闺蜜在一起的生活,她说感觉我和她闺蜜有点像,特别想照顾我。
夏云把她闺蜜的照片也给我看了,还别说,那女孩子长得跟我也有点像。我又觉得她像夏夏,感觉我们的缘分就像冥冥之中安排好了似的。既然我依赖夏夏,她又特别怀念照顾闺蜜的日子,所以我们一拍即合,以后都由她来照顾我。奶包生下来之后,她也可以帮我一起带。毕竟她是个女孩子,有些事情做起来比师兄你要方便是不是?”
轩的脸色一下子就变了,他皱眉说:“夏云再好,她也是邻居,我才是你师兄。难道夏云可以给奶包们充当爸爸的角色?”
这话明显带着不高兴,林可馨不明所以,一下子愣住。
看着林可馨懵懂的表情,轩心中有股说不清道不明的酸涩和憋屈。
其实,最初林可馨说慕景宸同意放她走时,轩就产生了怀疑。
到达纽约的第二天,林可馨就告诉他,uchicago的著名教授强尼先生主动向她抛出橄榄枝,要收她做学生。而且,还帮她申请了助学金,轩就全明白了。
林可馨从来没有出过国,甚至当年连大学都没有毕业,她根本不知道跨入uchicago校门有多么难。
就算何氏集团的太子爷,那时候在国内医学界已经成为冉冉升起的新星,何清远进入纽约大学学习,也要凭借自己真本事考取,家族势力在国际著名大学面前,显得庸俗又可笑。
林可馨连国内大学的凭都没有,在设计方面整个就是外门汉,英语基础也就那样,现在能跟上uchicago的课程全要仰仗这三个月来她对自己近似于残忍的填鸭式学习,她最初连口语这关都过不了,怎么可能这么轻而易举就进入uchicago,拜在强尼门下?而且,还能顺利拿到助学金?
用脚趾头想,轩都能想到,这是慕景宸的杰作。
在佩服慕景宸本事逆天,对林可馨百依百顺,又近似于霸道、密不透风的保护同时,轩也有点憋屈。
慕景宸的能力,慕景宸能给予林可馨的,绝对不是他轩能给得起的。
所以,林可馨离开纽约,独自来芝加哥求学,轩没有阻止。
他有什么立场阻止?
慕景宸是林可馨的丈夫。
哪怕林可馨离开了,哪怕慕景宸放手了,他们之间也还有两个孩子做纽带。
他们不是不相爱,而是因为外界因素被迫分离,这种情况下,再加上孩子的助力,复合是迟早的事。
慕景宸心里明白,轩心里也明白。林可馨需要的,只是时间。
所以,林可馨不需要他的关心,轩也不强求。
可人总是很矛盾,尤其面对感情,总会患得患失、优柔寡断。
明明知道自己只是林可馨生命中的一个过客,即便空窗期,她也不一定需要他,轩还是会生出一些幻想。
尤其这次林可馨摔跤,轩甚至自欺欺人地觉得是个契机。
也许,林可馨进入uchicago学习真的是她自己天赋出众呢?
也许,这件事真的和慕景宸无关呢?
如果一切都是慕景宸的安排,以他霸道的性格,怎么可能让林可馨摔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