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要脱手的挂链,一下子又被何清远收了回来。
大约收得太用力,何清远脚下没站稳,一个趔趄,差点趴在地上。
顾不上自己多狼狈,他像捧珍宝一般将子弹头拿起来,仔仔细细地看了两遍。然后,小心翼翼地拧开。
果然,里面有一小撮用红丝线捆扎着的头发,有点黄,毛茸茸的,带着珍珠般的润泽,和淡淡的奶香。
看见这么萌软、这么有爱的东西,何清远的眼圈又红了。
他把头发凑到嘴边,一下下亲着,喜极而泣:“忘忘,宝贝,你跟妈妈和王书爸爸好好在一起等着,等爸爸把正经事儿忙完,变得够强大,爸爸就来接你们。到时候,爸爸把以前亏欠你的爱,全都弥补给你,爸爸每天都趴在地上给你当大马骑。当然,爸爸也会爱妈妈,把妈妈当宝贝一样捧在手心里。忘忘,乖乖,夏夏,乖乖,你们都是我的宝贝”
轩之前又震撼、又心酸、又感动,他实在没想到王书那种痞气十足的黑.社.会,还有这样的侠肝义胆和铁血柔情。
这些年,他虽然没跟何清远在一起,但何清远的情况轩都知道。
两个月前,当离别三年的何清远突然来到芝加哥出现在他面前时,轩的眼泪差点没掉下来。
曾经那个意气奋发的天之骄子,那个温润爱笑、君子如玉的大男孩,不但变得清矍寡言,连两鬓,都变得斑白,像是一下子苍老了十几岁。
尤其是何清远的眼睛,曾经那么温和,那么爽朗,那么干净的一双眼睛,现在,却变得那么深不可测。带着那么多隐忍的孤独和忧伤,还有深深的绝望。
那样的何清远,给轩造成一种错觉。
这个男人就是一具行尸走肉,没有灵魂,也没有意识。
他来芝加哥,不是完成梦想,而是想要遗忘。
因为待在国内太痛苦了,他找不到又忘不掉。所以,他像当年的林可馨一样,选择了逃跑,跑到生物研究所这个世外桃源来避难。
而事实证明,轩的猜测没有错。
来到研究所的这两个月,何清远就像一具不知疲倦的机器,除了研究还是研究。
他吃住全在研究所。
慕景宸之前跟他约定,让何清远不要打扰林可馨的生活,完全多此一举。
因为,仿佛知道夏温怡离开之后,不会再跟林可馨联系。所以,何清远根本就没有想去打扰的意识。两个月来,他连提都没有提过林可馨。对好好和月月,也懒得问上一句。
他的话很少,吃得也很少,睡得更少,整个人都皮包骨头,一门心思地扎进科研里。让轩觉得,何清远不是在研究药物,而是在透支生命,在慢性自杀。
这样的何清远让轩有点害怕,却又没办法阻止。
直到今天,在慕景宸说出这一切之后,轩才觉得,何清远突然活过来了。
他多少有点明白慕景宸和王书这类男人了。
这两个男人,冷酷但不冷血,薄情却不无情。
他们其实一直在用自己的方式,保护着自己的妻子、孩子,还有兄弟和朋友,悄无声息,又强悍霸道地,保护着所有他们爱着的、在乎的人。
说实在的,轩被戳中泪点了。
他有点想哭。
只是,眼眶刚刚有点发酸,就听见何清远肉麻兮兮的碎碎念。
轩一阵恶寒。
用手在胳膊上撸了两下,将鸡皮疙瘩撸掉,他才问慕景宸:“你为什么非要看可馨十年前的脑ct片子?”
“因为夏温怡说,可可当年失忆过。”
“对,是失忆过,但时间很短暂。大概只过了一个星期吧,她的失忆症就好了,所有的事情,她都想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