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御心下满是矛盾,就像是被许多根针轮流扎在心口上。
被扎出一颗颗细细密密的小孔。
虽然不至于鲜血如注,但也疼痛难忍。
他做人混蛋惯了。
照理来说,混蛋对于自己混蛋的本能是习惯性的。
混蛋不该意识到自己的混蛋。
可是这一刻,他却真的意识到了。
他真的挺混蛋的
如果沈湘的事被七七知道,她估计能气得疯掉。
越是这样想,迟御就越想尽快把她送走,杜绝任何意外发生的可能。
他不想让她知道,哪怕是一点儿风声,都不想让她听见。
他略思索了几秒。
语气很是平淡地道,“嗯,今年冬天晋城会很冷,而且还是湿冷,常常刮风下雨什么的,对你身体实在是不好,医生建议我尽快把你送到气候宜人的地方住一阵,等天暖和了再回来。”
七七之前虽然和他聊过这件事,却没有仔细考虑过。
从小到大她一直是在晋城过年的。
在晋城有父母,有外公有小舅舅,也有别的亲朋好友。
她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生活,习惯了十八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