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白零四章 名望(1 / 2)

帝御仙魔 我是蓬蒿人 6342 字 2017-11-02

李晔等人在城外的时候,韦保衡姑且没有机会拦截,如今到了长安城里,就更不可能动手了,李晔等人顺利抵达长安府。

王离带着长河帮帮众去牢房,许少牧则去安排重兵看守,因为王铎、路岩都到了长安府,李晔便先去见面。

如今的朝堂,韦保衡、路岩、王铎是三尊大佛,也是权势最重之辈,除却韦保衡,现在两人都到了长安府,而且还事先等候,李晔和他此行的分量如何,已是不用多言。

“见过王公、路公。”

“见过殿下。”

三人在房中见礼,而后相继落座,他们都没去坐主位,因为谁坐都不合适。王铎和路岩官位相当,也高过李晔,但李晔毕竟是亲王,哪怕眼下是在府衙相见,王铎和路岩也不愿托大。

“殿下此行当真是凶险万分,眼见殿下平安归来,我等心头一块大石也得以落下。”

王铎跟李晔关系比较近,所以先开口,他很是忿恨,“谁也想不到,当朝宰相,竟然为了排挤同僚,会指使府上修士,威逼江湖势力,去劫掠朝廷的秋赋!如此行径,简直令人发指!”

跟王铎痛斥韦保衡,表达自己对奸臣乱象的仇恨不同,路岩更多的是称赞李晔的行为。

他不无钦佩道:“韦保衡在黄梨乡设下埋伏,此番若非殿下英明神武,只怕已经让狗贼得逞。殿下逢凶化吉遇难呈祥,不仅自身脱离险境,更是抓住了狗贼的罪证,实在是让人佩服!”

眼看就要扳倒韦保衡,路岩很高兴,不吝赞美之词。

听路岩说起这些,王铎也深表赞同,他暂且放下对贪官污吏的痛恨,也对李晔道:“殿下此行,抓捕案犯,功在社稷,世人知晓后,也会称赞殿下的贤德!”

说到这里,王铎露出追忆之色:“昔日,老安王名动天下的时候,世人都说,老安王是拯救时艰的英雄,如今老安王虽然不在了,但有殿下继承老安王衣钵,天下人也会看到大唐中兴的希望!”

李晔无意跟他们多说这些有的没的,便将谈话引入正题:“黄梨乡案犯已经抓获,接下来诸公有何谋划?”

王铎愤而拍案:“韦保衡把持朝政这些年,名为宰相,实为奸臣,蛊惑圣上,败坏超纲,之前我等想要弹劾他,奈何找不到证据,此番有这些罪证,若是我等还不能将他弹劾下去,便是我等无能!”

路岩也道:“殿下放心,我等会立即会同刑部,审理此案,争取早日结案,将韦保衡这等社稷蛀虫,清除朝堂!”

李晔点点头,他现在官职还低,这些事他无法牵头,只能由王铎、路岩主持。见王铎和路岩十分有把握,李晔稍稍放心。

接下来,杜少牧也到了,几人就审讯的细节,商量了一番,李晔提了下刘知燕等人的问题,得到众人保证,不会为难他们,会给予将功补过的机会。

事情商量得差不多,李晔起身告辞,他留在这里没太大用处,审讯是个颇具技术性的差事,李晔没打算插手,毕竟他将袭击者和刘知燕等人带回,已是极大的成功。

在扳倒韦保衡这件事情上,他也不能什么都做了,那样的话别人就没了表现的机会,没表现机会就没功劳,日后扳倒了韦保衡,就无法得到升迁和好处,李晔不会做吃力不讨好的事。

王铎、路岩等人体谅李晔路途劳苦,也劝李晔回去休息,李晔乐得清闲。

回到安王府,宋娇他们已经去休息。

现在安王府的事务,武有上官倾城领头,文有李振做主,安排刘大正、莫东篱、赵破虏等人的住所,派发时常用度这些事,都是李振在做,他现在俨然已经成为王府大管家。

李振进入王府的时间并不长,要是换作一般人,诸事很难这么快理顺,不过李振才智非凡,所以熟悉事务很快,现在已经能够独当一面。

翌日,李晔仍在府中休息,申时初刻,卢龙节度使进奏官张和,赶来拜见,李晔在外书房接待了他。

张和身旁,依然跟着那名儒士模样的中年男子。他此行前来,主要是为了跟李晔通报,卢龙搜集振武刺杀康承训罪证的进展。

依照张和的说法,泼脏水的罪证已经搜集了不少,毕竟修士出手,动作迅捷,现在卢龙节度使已经开始拟写奏章,马上就会参李国昌一本,希望到时候李晔能够知会王铎等人,在朝堂上呼应。

这是个好消息,李晔自然答应下来。韦保衡虽然快倒了,但李克用跟郦郡主的婚事,却未必会随着韦保衡的倒台而罢休,且不说吴弘杉会持续推进这件事,皇帝为了收服振武,也不会轻易收回成命。

但李克用现在已经离开长安,若是再能加上卢龙搜集的罪证,双管齐下,事情不黄也得黄。

说完正事,张和并没有立即告辞,开始跟李晔闲扯,以此拉进跟李晔的关系。这些日子,张和通过多方打听,知道李晔已经跟王铎、路岩走在一起,势力非凡,当然要巴结。

“前些日子,李克用突然从长安消失,也不知去了何处,说起来,跟殿下去黄梨乡是前后脚的事。”

张和放下茶碗,有些疑惑的说道,“原本李克用进京,是为了跟郦郡主的婚事,现在突然离开,难道是因为上回在驸马府败给殿下后,自觉比不上殿下配不上郦郡主,所以主动退避了?”

“哦?是这样?倒是有可能。”李晔含笑饮茶,面色如常,他当然不能告诉张和,是他把李克用打跑了。堂堂亲王与藩镇将领捉对厮杀?影响一点都不好。

“看来就是如此!”张和好像发现了什么一样,激动的一拍大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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