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3章 乾坤大挪移(1 / 2)

打击炒家的收割工作,足足持续了一个多月才算完成。

这一个多月,也是李素回成都后最繁忙的一段日子。

除了他自己以外,荀攸、诸葛瑾、刘巴、杨洪,王连等人,统统加入到了清算工作中来,每人负责一个郡的具体审核工作,李素自己则是抓总全局。

严格来说,按照杨洪之前卧底诱敌下的套,李素应该等明年再彻底收网——因为“借粮卖空”这种商业炒作行径,所约定的借期,理论上能长达半年。这个时代的民间高利贷,都是每年过冬或者青黄不接的时候借粮,半年要给三成的利息,然后来年秋收收了粮食再还。

所以李素的强制执行其实有些早了,但也不算太亏心。因为留足账期的话,他还能多收三成利息,而他现在几乎没有收利息,或者只收了一成,不算欺压那些大户,只是“提前催贷,并免除利息”。

就算留到明年,这些炒作失败的人也是还不起钱的,最后还是得卖抵押物还钱。汉朝又没有民商法,他手上有刀子,道理又大致说得过去,就没人反抗。

不管怎么说,李素的改革要比历史上试图“直接瓜分蜀地大户田产分赏将士”或者“直百钱”要好多了,他完全是按规矩办事,大家也有信用。

而李素之所以那么急,宁可少赚一点也要先确保落袋为安,也是为了益州各郡的稳定。毕竟要是把所有参与的地主老财土豪劣绅都逼急了,抱团搞事情,威力也是不小的。如果全部武力解决吃相也太难看,以后的长期治理会被抵触。

提前催收的话,可以分批解决他们,分化瓦解,破坏敌人的内部团结。只要给一部分人“提前还贷、减免利息”的机会,让他们“投降输一半”,剩下的就闹不起来了。

真像陈建那样杠杆加太高、田庄几乎全部押上的人家,毕竟是极个别的带头首恶。

其余抵押比例排在第二的,是牂牁大豪朱褒,大约抵押了自家六成的田产。还有的王商、龚扬、娄发抵押比例不到一半,赵韪、庞乐抵押不过三成,被执行了也就认栽了。

最多是感慨“在本地五代人兼并的土地,一夜回到两代前”,并不算连根拔起。蜀地的土地兼并在西汉末年和新莽的时候,被公孙述洗牌过一次,东汉初年重新开始兼并。

一百六七十年下来,差不多也就五六代。这次土豪们的囤积炒作失败,大致就是把涉案地区的土地兼并矛盾,回退两代人,也就是退到“冲质桓灵”之前,也就是汉顺帝的时候。

……

分田地的工作一直持续到十月初,总算是有了个总账。

因为犍为郡是反抗的最重灾区,所以报告递上去的时候,李素本人还在犍为。

而且因为即将入冬,犍为这边还有很多别的事务要处理,他也就没有急着回成都。

比如,南安县的“乐山堰”,经过一年的近十万人力投入、密集施工,如今总算是快要彻底完工了。关羽的部队也要另外调度、安置,工程也要验收,都是人走不开的。

而之前变法博弈过程中,因为全犍为的大户都开仓放存粮,导致民间粮库空虚、官府却爆仓只能酿酒。而酿酒的事儿也足足忙了两三个月,到冬天才能蒸酒。这个事儿必须高度保密,所以李素也得亲自坐镇犍为——

粮食不是蒸熟了加上酒曲,很快就能变成酒的,要先花几个月按传统工艺酿,有了一定度数之后,比如像“中山冬酿”那样十五到二十度之间,这时候才能开始蒸馏,然后二次加工、再次封坛陈酿。因为很多工艺都没试过,还需要反复摸索。

只蒸馏浓缩一锅的酒,最多也就三十八度左右。要五十多度以上的酒还得蒸两次,浪费太大。如今的蒸馏器只有砂锅材质的“汽锅”,蒸鸡汤的那种,即使稍加改良、进一步强化密封,蒸酒损耗还是有的。

另外,今年初夏的时候刚烧制的“青黄瓷”,经过半年的改良,总算是“炉火纯青”了,黄的氧化铁杂色彻底还原,达到了近似天青色的色调。

而且随着南中地区的秋收特产也逐渐北运,也有一些今年新发现的东南亚热带物种,经由初冬瘴气褪去的泸水北运,在僰道转运进入岷江。李素也正好分出精力去验收一下。

因为在犍为事儿多,李素自从八月份起,就在犍为郡的僰道县也置办了庄园,就从陈氏奸商被强制执行的田庄里弄了一座,李素自己掏钱法拍下来的,绝对没有贪占。这样他才好把妻子和婢女们接过来一起住。

之前去荆州三个月,已经冷落了妻子,再分居两地也不像话。成都离僰道就几百里地,当然是要另外置业。

另外说句题外话,原本的犍为郡守陈实,因为这次的事儿,有失察之过,也被降级罚俸,降为副郡级,也算是对他宽容了,因为确实没有发现他和堂兄勾结。

反而是变法和执法过程中立了大功的刘巴被因公提拔,接替犍为郡太守的职务——毕竟《租庸调法》当初李素就是借刘巴之口提出来的,也需要刘巴、杨洪这些人拉仇恨。

杨洪起点太低,从县令提拔到副郡级已经是很快了。所以把刘巴从汉中王府下某个分管的“曹”,调到地方上当太守,级别正合适,也补足了刘巴作为一方主政的履历。

汉朝最后位列九卿的人,也就是担任“部”职的,基本上都要有过地方太守履历才靠谱,不会与民间脱节。这一点后面很多朝代选官也吸取了,当过地方一把手,才深入群众嘛。

有刘巴在犍为当太守,李素做很多事情保密性也更容易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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