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宇从工作人员手里接过锤子和凿子,二话不说,扭头就跑。
“先生,你干什么去?快回来!”工作人员都懵了,急忙追赶。
可陈宇修炼过后的身体素质远非常人可比,他纵情奔跑,工作人员根本追不上。于是,三两分钟,陈宇便甩掉了身后的工作人员。
他来到那块,刻着明朝人留下‘藏剑于此’铭文的长城砖前,抄起锤子和凿子就是一通暴砸。一时间,叮叮当当,万里长城的石屑乱飞,惨不忍睹。
陈宇脚力远超常人,臂力更是非同凡响,外加他的慧眼能够清晰捕捉到,哪处才是长城砖最薄弱的地方。
只砸了十几下,那块可怜的长城砖便被他拆了下来。
陈宇搬开长城砖,深吸一口气,将目光落入露出的洞口中。
果然,这块砖的
不令陈宇失望,里面确实藏了一件东西。
一把巴掌大小,锈迹斑斑的青铜匕首。它的尺寸,实在很难叫人把它和‘剑’联想在一块儿。因为华夏人的印象里,剑应该是长的,优雅的。
剑不是用来大开大合的劈砍,剑是用来刺的,
因为这样比较优雅。
从古至今,剑的杀伤力都被同体积的刀完爆。也就只有在小说和影视剧里,才会存在那种天下无敌的大剑客。
拿到战场上来说,你拔剑装比那两秒钟,敌方士兵早就砍出无数刀了。
什么武器杀伤力大,就看战场上的士兵,装备什么。很明显,打仗用刀。
所以华夏的长剑,多是用来装饰和装比的。历史上真正的大侠贴身武器未必是剑,但是游山玩水的文人墨客,腰间一定有把佩剑。
因为这个缘故,剑必须要足够优雅,足够灵动,才配称得上名剑。
而被几百年前明朝人藏在长城砖里的这玩意儿,管它叫剑,实在有点强人所难了。首先,它只有巴掌大小,一块长城砖大小,否则也藏不下。
这么小,怎么能叫剑?
其次,它破破烂烂,锈迹斑斑,感觉连只蚯蚓都斩不断,这玩意儿叫剑?
刻下‘藏剑于此’的那四个人,确定没有搞错?
陈宇呆愕良久,好半天才缓过神来。是真是假,他的慧眼一看便知。
此时此刻,陈宇双眼精光闪烁不停,散发出无与伦比的狂喜。
捡到宝了,绝世重宝!不对,这把更像匕首的青铜锈‘剑’
甚至比绝世重宝等级更高。真真正正的,无价之宝!
有了这把剑,被游客长城刻字影响的坏心情,转瞬消失不见。哪怕是不太光彩地,被特情局抓到京城来,因为这把剑,也变得千值万值。
这趟京城,果然没有白来!
狂喜过后,陈宇收敛心神,用最快的速度,取出这把匕首大小的青铜锈剑,藏在怀里。不搜身的话,光从表面,绝对看不出来他怀里装了个这玩意。
刚刚收下宝物,工作人员便从转角的地方,气喘吁吁赶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