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欣成名后,有钱了,把母亲转入了一流医院的特护病房。
检测出隋欣母亲所患之病是进行性肌肉骨化症后,院长建议隋欣,可以联络华夏医疗协会,请那里的神医做她母亲的主治医生。这种病,医院治不了。
隋欣救母心切,没什么好说的,同意了下来。
叶宗辉赶到医院,检查一番,说他确实能治,隋欣更高兴了。
隋欣连连拜托叶宗辉,请他务必治好她的母亲,钱不是问题。
钱不是问题,叶宗辉等的,就是这句话。
在这个时代,大明星等于有钱人,谁不知道?
隋欣的钱,叶宗辉赚定了。
于是在叶宗辉的一番忽悠下,懵懵懂懂的隋欣,签了这个‘治愈条款’。
如果将来叶宗辉能彻底治愈她的母亲,她就给叶宗辉一千五百万尾款。
虽说这钱,彻底治愈了才能给。但条款上还有补充条款,即:隋欣母亲的病情若出现重大好转,隋欣便需要先交一部分钱,具体数额,视情况而定。
这就是治愈条款。
之所以这次,隋欣母亲尚未被彻底治愈,叶宗辉就指使院长,让隋欣交付全款,有三点原因:
第一,叶宗辉看上了京郊的一栋别墅,想先搞
点钱把首付交上。
第二,叶宗辉从陈宇手上‘抢’到了功劳,不免有些得意忘形。
第三,叶宗辉怕M国医疗协会事后再把隋欣母亲抢走,毕竟在前不久的赌斗中,M国医疗协会已经从他们手里,把隋欣母亲赢走了。
为避免夜长梦多,还是要尽早把‘治愈条款’的一千五百万吃进肚子里。
叶宗辉不知道,他把这个‘治愈条款’暴露给陈宇,是多么错误的决定。
本就被惹恼的陈宇,彻底被这个‘治愈条款’引爆,一发不可收拾。
“刺啦!”陈宇愤怒地将手里的费用单据撕成了碎片,把它狠狠砸在了叶宗辉的脸上。“去你马来隔壁的,这一千五百万,我一分钱都不交!”
“这他妈根本就不是正常的住院费!”
“治愈条款?条款?我毁约了,我倒要看看,谁能拿我怎么样?”
“去找律师告我?去法院起诉我?可以,我奉陪到底!”
“我陈宇不介意跟你们华夏医疗协会对簿公堂,打一辈子官司!”
隋欣懵懵懂懂,对钱的概念不深,救母心切的她很容易被忽悠。
可陈宇不是傻子,没必要遵守这个明摆着是宰大户的吸血条款。
陈宇就想知道
两件事。第一,如果隋欣不是影后,如果隋欣的男朋友不是陈宇,如果隋欣还是那个跑龙套的小群演,交不起这一千五百万怎么办?
难道医院就不管了?华夏医疗协会就眼巴巴看着隋欣母亲病死?